12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市公司、券商、创投等业界人士就退市标准、转板机制、借壳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总体来讲,创业板退市制度在设计理念上是比较先进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起点高,理念先进、超前,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有较好的对称性,并具有可量化、可操作性。当然,有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表示。
“在海外创业板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市十分普遍,比如美国纳斯达克每年退市公司8%左右,英国AIM每年退市率在12%左右。而A股市场自2001年推出退市制度以来,仅有40家左右的企业退市,退市效率十分低。”广发证券总裁助理张少华认为,在创业板市场试行的直接退市制度,有利于形成创业板市场吐故纳新的动态平衡。
“一元退市”制度意在深远
“‘一元退市’标准,是一个市场化退市标准中的最高境界。所谓‘一元退市’制度是指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它充分体现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一个准则。”
董登新说,香港市场曾推出0.5港元退市,但当时失败。这主要因为香港股票很多价格都很低。内地股市现在的股价下到两三元都很难。制度的设计应该超前,而且应该有很强的导向功能。“一元退市”法是欧美很多国家比较受欢迎的做法。从现实情况看,我们还不能看到“一元退市”制度马上起到作用,但是不等于这条标准不重要,而且这只是目前的情况,随着退市制度的威力逐渐显现后,将会是另一番场景。
“‘一元退市’标准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但是从中国创业板来看是否略微松了一点。”国民技术董秘朱旭认为,从高价发行角度来看,或者从募集资金来看,创业板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才有可能达到“一元退市”的标准。能不能同时再增加一个标准,就是说股价触及低于每股净资产的50%就退市。
董登新还指出,退市后,不允许卖壳,这是非常好的一个制度。董登新表示,这是主板市场的一个痛处,之所以退市制度被指责,主要是主板允许卖壳,可以停牌三年,导致证券市场低效率,导致很多内幕交易,创造暴利获取机会。不允许卖壳是非常好的一个制度设计。
退市制度松紧感受不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负责人曾信认为,“退市制度尺度仍偏松。直观的感受就是按照现行制度目前能直接找到的对象还不多。比如,三次受到公开谴责的公司还是很少的。”
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孙东升则认为,“创业板公司和主板公司没法相比,创业板公司多为创业型中小企业,因此,更严厉的退市制度对创业板公司是不公平的。创业板不少公司都属于国家提倡和扶持的自主创新战略性产业,从这个角度来说,相对主板公司,应该对创业板公司有更宽松的心态。”
孙东升说,不支持借壳上市,又扣除非正常损益,这样的话公司经营不下去就只能退市了。对创业板制定比主板更严格的退市制度,有悖于情理,也有悖于法律。相比来说,主板公司属于中年人,创业板公司应该还是翩翩少年。从保护弱者,给创业板以宽松环境、宽容心态的角度出发,都应该对创业板公司加以呵护。
制度完善任重道远
“如果指望有一个退市制度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既不可能也不现实。”申万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分析师桂浩明认为,退市制度要解决的是,当上市公司达不到上市标准的时候,该怎样下去,同时提醒投资者,对那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吴忠炜认为,“退市制度尚需很多配套的制度来执行。打击内幕交易、打击操纵股价这一块应该加强。关于集体诉讼,关于索赔的配套法律制度建设,将对退市制度起到很好的帮助。”
对于业界关注的问题,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机制确实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各方有意见和建议也是合情合理的,会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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