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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鞋的使用说明

 

保护足趾安全鞋

1、产品执行标准 LD50-1994《保护足趾安全鞋[2](靴)》。新国家标准GB21148-2007《个人防护装备 安全鞋》。
2、等级An1、An2、An3、An4、An5鞋头耐静压力分别是15KN、10KN、4.4KN、3.0KN、1.5KN,鞋头内部间隙≥15mm 。等级An1、An2、An3的安全鞋,以23Kg冲击锤分别从900mm、450mm、225mm高自由落下,鞋头内部间隙≥15mm。等级An4、 An5的安全鞋,以5Kg冲击锤分别450mm、225mm高自由落下,鞋头内部间隙≥15mm。
3、An1适合于在冶金、矿山、林业、港口、船舶、装卸、采石、重工等作业;An2适用于在机械、建筑、石油化工等作业场所;An3适用于在电子、食品、医药等行业;An4~An5适用于纺织工业及钳工作业,用以足趾免伤害的劳动保护鞋(劳保鞋),是劳动保护必备用品。
4、安全鞋运输和储存时要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及受潮,储存库内应通风良好、干燥、谨防霉防蛀,堆放离开地面、墙壁0.2m以上,切勿与酸、碱、和其他腐蚀性能及有毒有害物接触。

防静电鞋

1、产品执行标准GB4385-1995。电气性能按GB4385-1995中附录A进行检测。
2、防静电鞋是能清除人体静电极具又能防止250V以下电源点击额度防护鞋。适用于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3、防静电鞋禁止当绝缘鞋使用,穿用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子及绝缘垫,并且应用于防静电的地面。
4、防静电鞋在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200h 应进行鞋电阻值测试一次。如电阻不在规定范围100KΩ-1000MΩ内则不能作为防静电鞋继续使用。自生产之日起超过18个月的产品应进行相关的电性能检验,符合标准要求方可销售和使用。
5、在储存时,防静电安全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防止霉变,堆放离开地面、墙壁0.2m以上,离开一切发热体1m以上,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严禁与油、酸、碱类或其他腐蚀性物品接触。

电绝缘皮鞋

1、产品执行标准GB12011-2000。主要技术参数:实验电压6KV、泄露电流≤1.8mA 时间1min不击穿。
2、产品为6KV牛革面绝缘鞋,适用于工作环境1KV以下穿着,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鞋使用。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程规程( DL408和DL409 )的规定。
3、穿用电绝缘鞋时其工作环境应保持鞋面干燥。(电绝缘鞋有时又称为电工鞋)
4、产品应严禁与锐器、高温、酸、碱类或其他腐蚀性物品接触,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均不能再以电绝缘鞋使用。
5、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防止霉变,堆放离开地面、墙壁0.2m以上。储存期为24个月,超过 24 个月的电绝缘安全鞋须预防性电性能检验。

防刺穿鞋

1、产品执行标准GB12017-1989,适用于矿山、林业、消防、建筑等行业,防止足底刺穿伤的劳保鞋。是劳动保护的必须用品。
2、防刺穿特级、Ⅰ级、Ⅱ级等,其抗穿力分别是≥110N、780N、490N,应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选用相应级别的防刺穿鞋。
3、运输和储存时要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及受潮,储存库内应通风良好、干燥、谨防霉防蛀,堆放离开地面、墙壁 0.2m 以上,防刺穿劳保鞋切勿与酸、碱、和其他腐蚀性能及有毒有害物接触。

耐油防护鞋

1、产品执行标准GB16756-1997,适用于工厂、煤矿、油田等行业穿着。
2、产品自生产日期起储存期为2年,耐油防护鞋应放在通风、干燥、防霉、防虫蛀的场所保存,严禁与酸、碱类或其他腐蚀性物品接触
发布时间:2013-06-06 17: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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