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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亲案多发挑战伦理道德暴露法规缺失

近年来,随着社会整体治安秩序的不断好转,抢劫和抢夺的“两抢”犯罪有下降趋势,但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亲情暴力犯罪却在上升。

  建立各个社会阶层的家庭纠纷调解专业机构,不但能挽救一些处于危机边缘的家庭,更重要的是为处在矛盾中的家庭成员提供交流的平台,避免亲情犯罪等家庭悲剧的发生。

  关键词:亲情犯罪·家庭矛盾·恶性心理积累·家庭暴力·婚外情·伦理观

  因杀死亲生母亲并焚尸,27岁男子李文近日被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正等待法律的审判。

  “儿子刀砍父母致母亡父伤”、“父亲踢死3岁女儿”、“90后儿子弑父”……近日,《法制日报》案件版报道了多起“亲情犯罪”案件。

  所谓“亲情犯罪”,指的是在直系亲属、夫妻或姻亲关系中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之间发生的犯罪。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最新的一份统计显示,近年来,“亲情犯罪”案件呈不断增多的趋势。

  大专生争吵中掐死母亲

  出生于1984年的李文,自幼上学,2001年从河南省三门峡市一所职专学校毕业,后进入郑州一所大专院校学医,2005年毕业。

  顺畅的求学之路并没有给李文带来顺畅的就业之路。恰恰,惨剧的种子正是从他坎坷的就业经历中埋下的。

  从学校毕业后,李文进入郑州一所医院上班。因对工作不满,2008年起他先后在郑州开办过两个牙科诊所,但效益不佳。后又转行开起了一间酒吧,也因生意不佳不久后便关门了,赔进大笔资金。

  “我母亲为此经常开导我教育我,让我找个工作好好干。我妈工作太累,我不忍心让她干。”出于这样的考虑,李文找关系想经营药品生意。但因需要资金,就偷偷拿了家里的房产本贷款10万元。结果同样是失败,为此他还欠下他人和银行大笔债务。

  今年3,债主们纷纷找上门来。李文无奈只能把私自贷款10万元的事告知母亲,因此和母亲大吵一架。4个月后,李文母亲眼见儿子债务缠身,于是找了个中介公司把房子卖了,但还完债后,所剩无几。李文一家随后开始了租房生活。

  悲剧,就是在这样看似一团糟的生活中发生的。据新密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王玲玲介绍,2011826日凌晨3时许,李文因家庭矛盾在家中与其母亲李慈发生争吵,后李文杀死母亲后焚尸,并逃离现场。

  这只是近期发生的亲情犯罪案件中的一起。在此前,本报案件版还报道过多个此类案例:武汉市一名高三学生,因身患精神分裂症并沉迷网络游戏,于某日凌晨用菜刀将母亲砍死,将父亲砍成重伤;新密市一名男子,3岁女儿将屎尿拉在床上,愤而一脚将其从床上踢下,致其脑部重伤,送到医院后又因担心留下后遗症而放弃治疗。

  杀亲者大多为“激情杀人”

  频繁发生的“亲情犯罪”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郑州市检察院近期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亲情犯罪”案件持续增多。仅2009年至今,该院就起诉了26起无期徒刑以上的亲情犯罪案件。而其下辖的新密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魏春霞介绍,该院今年就立案了5起“亲情犯罪”案件,而在往年,这个数据基本没有,近几年有了一些,但顶多也就一两起。

  据郑州市检察院对这26起案件的分析发现,“亲情犯罪”主要发生在夫妻之间。26起案件中,夫妻关系14,占了53.85%,血亲关系6,养父()与养子女关系两件,姻亲关系4件。而男性犯罪为绝大多数,占了26起案件中的21起。犯罪嫌疑人大都文化程度较低,高中文化程度的有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22,文盲1人。

  “从犯罪性质上看,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为主,有些犯罪手段残忍,不计后果。”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张东说。

  而从犯罪心理来看,据郑州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魏颖华分析,此类案件多为激情杀人:“其原因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感情受到伤害,大都为了家庭苦忍,容易形成较大的恶性心理积累,一旦超过忍耐的底线,行为人就可能丧失理智,在激情冲动中实施犯罪行为。如张某杀妻案,张某和妻子长期感情不和,因琐事在家中与妻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张某杀死妻子。”

婚姻家暴成主要诱因

  亲属之间原本是最无间、最让人信任的关系,因此一旦发生恶性杀人、伤害案件,往往出人意料,也让人倍感心寒。究竟是哪些因素引爆了此类“亲密暴力”,酿成一起起家庭悲剧?

  在郑州市检察院的统计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亲情犯罪比例最高,而在这类案件中,因配偶有婚外情或怀疑对方有婚外情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命案的占了多数。郑州市检察院起诉的26件杀亲案件中,因此类原因引起的就占了8件。

  “这其中又能分出很多种情况,比如配偶一方有婚外情,夫妻关系处于破裂边缘,又不能理智地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为达到与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就伤害甚至杀害对方;也有相当部分案件因痛恨配偶不忠、不贞,矛盾激化,酿成悲剧。”魏颖华分析。

  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反抗情绪爆发而酿成家庭悲剧的案例,26起命案中也占了4,成为此类案件发生的第二大诱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者,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压抑和报复情绪,当施暴者行为超出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时,这些平日的受害人有可能出于反抗和报复心理成为加害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瑞娟向记者介绍。

  而在这一类原因中,张东向记者举了一个典型的案例:女子陈某和丈夫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经常被丈夫打。在其怀孕两三个月时,丈夫因小事用双手掐住其脖子长达30,后被人拉开;不久后一天晚上,因为睡觉盖被子发生纠纷,丈夫用手掌打其头部,后用脚朝其身上猛跺,将其头发抓掉了一撮;有一次发生口角后,丈夫站到床上朝其剖腹产的刀口上跺……正是这整个过程让陈某心里积下了愤怒,最终将丈夫砸死,投案自首。

  除此之外,家庭内部经济利益分配不均、父母强烈干涉婚恋自由、长期虐待继()子女或者怀疑是非亲生子女、精神病人或者精神异常等原因,也是亲情犯罪案件发生的几大主要原因。

  “亲密暴力”亟需制度约束

  “翻阅厚厚的卷宗,见证了一个个令人心碎的家庭悲剧。我们非常痛恨、谴责被告人的冷血、残忍,他们怎忍心向自己的亲人举起屠刀……但通过他们的供述、内心的独白,我们可以看到除了极特殊的个案,大部分家庭命案的被告人都有令人同情之处,他们或受虐待、或遭配偶背叛……他们在行凶前,大都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爱与恨情感交锋,但最终选择了恨,选择了消灭亲人的肉体。”在郑州市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最后,执笔人这样写道。

  亲情犯罪不仅侵蚀、损害了中华民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家庭伦理道德底线,危及了家庭的稳固,影响社会的稳定,导致各种诸如孩子无人抚养、无人监护、教育,父母无人赡养等社会问题,此外,它还将严重冲击、震撼社会大众内心深处日益脆弱的家庭伦理观,其对大众心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隐形的、无法估量的。

  审理过多起类似案件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翟红斌认为,要减少此类案件发生,需通过电视、报纸等主流大众媒体弘扬健康文明的婚姻爱情伦理观,加强大众的婚姻爱情道德教育。他还提出,多数案发家庭往往缺乏关爱、真诚和沟通,当家庭出现各种矛盾时,家庭成员间的私欲、自我利益膨胀,容易产生畸形心理,所以加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营造家庭成员之间互让、互爱的道德体系十分重要。

  “家庭悲剧发生后,我们都在问,行为人为什么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婚姻已经死亡,为什么不选择离婚而选择杀人?”王玲玲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反家暴机制、矛盾疏导的化解机制,建立对离婚的弱势群体生活安居保障机制。

  除此之外,新密市检察院检察官李鹏飞、贾阳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针对亲情犯罪中某些加害人存在的心理病态问题,应建立并完善心理辅导机构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网络,使存在心理问题的不健康人群,都能得到及时的援助和救治;让紧张、压抑心理得到宣泄和化解,避免心理失衡,走向极端。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1-12-19 0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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