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关于第三批授权13家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再度下放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至此,证监会全部36家派出机构均已获得授权。
证监会表示,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住所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厦门市、四川省、大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重庆市、河北省、宁波市的证券公司,依法申请《公告》规定的下列5项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受理并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
本决定施行前,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已经接收申请材料的有关授权审核事项,继续按规定办理。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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