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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若实行利率市场化四大行将少赚一半(图)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

  千真万确的实话,往往并不受欢迎,尤其是当“利率市场化”已经成为金融业内话题之后。

  “企业利润那么低,银行利润那么高,所以我们有时候利润太高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今年12月初,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在某论坛上说出了这样的大实话,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根据民生银行的三季报显示,由于主营业务快速增长推动,其净利润达到了213.86亿元,同比增长高达64.42%;净利息(贷款利息-存款利息=净利息)收入达到了467.04亿元,占到了营业收入602.16亿元的77.56%。

  简言之,利差收入已成为民生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利差收入高达七至八成的营收占比几乎是中国银行业的普遍现象。各家银行存贷款的基准利息差基本上是由央行规定的,行政体制保护下的管制利率成为银行能够获得超高收入和利润的根本原因。

  近日,央行发布《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继续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汇丰经济研究亚太区联席主管屈宏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银行的净息差普遍在250到300个基点(2.5%-3%),构成了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而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银行之间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存款利率可能会提高,贷款利率可能会下降,这触动了银行的核心利益。”

  被触动的“核心利益”

  “工商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银行,他们就和我们说,利率千万不能放开,放开我们就会受不了。”近日,央行某厅局级官员在上海一个内部讨论会上表示,“过早地放开利率是我最担心的问题,特别是在配套措施还没有安排好的情况下就放开。”

  他补充说,“因为我国的金融机构自律性比较差,一放开就会搞利率战、价格战,如果明的不行就来暗的,给你买米买油,给你送保姆。”

  通常所说的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由银行自己决定。时至今日,银行仍然没有权限在央行设定的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提高利率。

  2010年以来,市场资金面日趋紧张,央行通过存准和利率这两大货币工具回收了银行间的资金,以期缓解因为巨额货币存量及乘数效应刺激通货膨胀的局面。这客观上使得各家银行的存贷比逼近75%的监管上限。

  而银行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各种“高息揽存”的手段吸纳存款,另一方面通过以信贷证券化等方式推出理财产品,成为“影子银行”,规避监管。

  上海某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相比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吸纳存款的方式方法更多,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工、农、中、建会反对利率市场化的最根本原因,它们担心存款利率一旦放开,国有银行的存款份额会被蚕食。”

  此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对工、农、中、建四大行测算,结果显示,如果利率市场化完全实现,四大行整体的利息净收入可能会比2010年下降近一半。

  改革迟滞后果已现

  尽管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就已被中央提出,但时至今日,改革利弊在业内仍未有定论。

  “如果利率市场化放开,必然会上演存款大战,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存款利率会提高,虽然这对储户是有利的,短期来看是有利的,但长期来看并不一定有利。”央行某厅局级官员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虽然无法判断利率市场化改革长期利弊,但改革迟滞所造成的资金价格扭曲情势已凸显。今年11月,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人民币存款净下降2010亿元,同比少增3618亿元。如果剔除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860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4190亿元这两大增量,实际上来自普通居民住户存款净下降已经达到了7272亿元。

  有观点认为,相比地方金融拆借利率,被设定上限的银行存款利率所导致的“负利率”现象,正在让银行丧失吸引力。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此前曾引用北京大学的一个报告显示,从2002年到2008年,由于银行体系的负利率,老百姓实际上等于向银行体系补贴了7200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即便是在管制利率的情况下,负利率也是很难维系的,扭曲的利率价格一方面通过理财产品进行修正,另一方面通过地下金融特别是高利贷来纠正。

  如果按照利息差来算,地下金融的民间拆借利率的年化收益普遍比银行当期存款利率高出25%-30%。

  在广发银行行长利明献看来,如果央行的管制利率和市场化利率差异太大,会造成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资金掮客”泛滥,他们往往通过特殊渠道向手握资金的银行信贷人员寻租,通过拿到较低利率的资金转贷造成高利贷,严重伤害正常的产业。

  然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用急用缓的问题上,似乎在央行内部仍未达成一致。

市场化“用急用缓”?

  此前,央行机关报《金融时报》曾刊登江苏银监局局长于学军的观点,其为利率市场化列出了进取和稳健两种改革方案。若选择进取方式,第一年可规定银行存款利率可以最高上浮20%-30%,第二年上浮50%-60%,到第三年更完全放开,同期贷款利率的浮动可以更宽松,甚至可以一步到位完全放开。若稳健改革方式,则可以先由央行采取不对称调整利率收窄银行存贷款息差,然后按大额或中长期等层次,先行放开存款利率,最后放开小额及活期等利率。

  不过,央行某厅局级官员在上海一个内部讨论会上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目前,央行管住了存款上限和贷款下限的情况下,2%?3%的利差对于银行来说是“很舒服”的,而利率市场化一旦放开,则净息差就会越来越窄,甚至会出现负的净息差,“偿付能力就会出现问题。”

  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1年)》也显示出银行并不看好利率市场化会在短期内实现。在关于推行利率市场化的时间窗口这一调查时,仅有16.9%的银行家认为是今年或明后年,55.0%的银行家认为是未来3-5年。

  “在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合理的制度是前提条件,否则会产生‘道德风险’。”交通银行一位中层领导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国外成熟国家经验来看,建立一定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必要的。”

  以美国为例,早在1933年就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美国国会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自此之后,美国银行倒闭数量大幅减少,存款保险制度在防止银行挤兑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1-12-20 1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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