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首都影视产业联盟秘书长李伟透露,明年将启动成立联盟的专家评审机构,负责第一时间审核剧本。李伟表示,跟风、无内涵、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烂剧本”,将会第一时间被审核掉,不允许投资拍摄。
将剧本笼统地分为“好剧本”和“烂剧本”,这样的两分法似乎有点幼稚。影视剧归根结底是一种文化产品,选择权和评价权掌握在观众手中,不应由专家和官员来当裁判,这是常识。如果在影视剧的内容生产环节加设一道行政审批的关卡,实质是以个别专家和官员的审美情趣,窄化观众的选择面,剥夺观众的选择权,并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需要“野蛮生长”,没有哪个国家文化产业的繁荣是“管”出来的。在宽容、自由、公平的环境中,文化工作者能够充分享有表达和创作自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才能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杰出的作品。相反,让我们感触颇深的是,各种行政审批和内容管制会给文化工作者自由创作套上枷锁,给文化产业发展设置路障。
中国历来就有各种形式的文化演出活动,中国电影也已经走过百年历程,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日渐成熟的并非只有影视剧生产技术,更有不断进步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仅有八个样板戏的时期早已成为历史,如今的观众完全可以通过遥控器、电影票来选择自己喜欢的文化产品。这种“观众投票”的机制,自然而然会对影视剧产品创作形成倒逼,让那些观众喜闻乐见的影视剧获得应有的成功。只要尊重市场竞争,尊重观众选择,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准自然会慢慢提升。
以此审视行政力量主导的剧本审批机构,似乎有些多此一举。尤其应该警惕的是,将影视剧作品生产的拍板权垄断在某个机构的某些专家手中,必然会导致权力寻租,滋生暗箱操作。如此一来,真正优秀的作品不一定会脱颖而出,财力雄厚、懂得“活动”的创作者才能顺利通关,不仅与行政审批的初衷背道而驰,还会在客观上导致一种“逆淘汰”效应,不利于文化创作的大环境。
未来一段时期,文化体制改革将是一个重要的国家议题。改革需要对症下药,需要披荆斩棘,不能重回文化管制和文化垄断的老路。其实,最近三十多年的改革实践,已经为文化产业发展指出了一条清晰的路径,那就是通过逐步放松行政管制的方式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而政府自身则应当投入更多的资源、花更大的精力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为文化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序的环境。
【来源:晶报】
【编辑:漫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