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中国对外投资的步伐也在逐渐加快,中国与国际资本流动格局发生重大转折。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1至7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7个国家和地区的240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22.2亿美元,同比增长52.8%。而1984年~200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DI)总额尚不足300亿美元。自1984年中行和华润联手收购“康力投资”算起,中国企业“走出去”已有近30年的历史,其中既有TCL收购汤姆逊“巨亏”,上海汽车收购韩国双龙“完败”,中铝收购力拓“折戟”,也有工行投资南非标准银行,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等成功交易。
“坊间有言,李东生是企业家中的"政治家",柳传志是企业家中的"战略家"”,一位研究企业史的财经作家认为,中国企业并购国外企业,不能贪概念、求轰动,而是切实要思考自身是否具备全球产业链的整合能力,想清楚“外国人为什么卖给你”以及企业是否对海外的法律、劳工政策研究透彻。
2011年,某大型央企因为子公司在波兰的基建项目赔光了所有“家底”遭国资委追责而震惊央企圈。一知情人士表示,当时正值相关子公司希望以低价打入欧洲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从中获得经验,在意识到核算错误后并不打算违约,而是选择如期开工建设,希望仿效国内的玩法,在工程中后期谋求签署补充协议以覆盖成本,但“那是在波兰,不是在国内”,最终不仅失去了项目,还蒙受了经济和商誉双重损失。波兰总理图斯克事后也对外界表示,相关中国公司不仅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而且“视当地的政策、法规、程序为无物”。
“走出去就应该按"走"的步伐,千万不能"奔"出去,搞大跃进。”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央企海外投资部人士坦言,依靠在国内相关领域的部分垄断地位,他们这些年“有了些积累”,但是并购外国企业亦面临政府审批以及当地工会、媒体、环保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心理适应,稍有不慎并购不仅面临夭折,还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交易成本。
数据显示,近年来民营企业占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的比重不断上升,2011年已经达到约44%。知名并购案如吉利并购沃尔沃,三一重工(600031,股吧)收购德国工程机械巨头普茨迈斯特,万向控股“A123”,万达收购世界排名第二的院线集团美国AMC等。
一位外资券商的分析师告诉记者,其中既有真心打通国际产业链的民营企业家,也有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家担心未来政策有变,将多年打拼挣下的资本用“两条腿”走路方式转移至海外的意图。该分析师举例,“VIE”的安排以及民企选择在香港IPO都可以达到将资本转移至海外的目的,特别常见的方式是在IPO之前以相对低廉的估值价格将国内的资产卖给海外的PE。待上市之后,完成相关交易安排,双方各取所需,皆有利可图。
经济学家许小年此前曾对这种这种“恐慌”来源归结为部分地方政府对于私人产权的保护不断弱化。
综上所述,中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能否顺利“走”出去,除了自身作为市场主体,需要不断提高对于风险和收益的定价能力,培养和吸纳通晓国际并购法律和熟悉国际并购管理的人才以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定位好自身的职能,做好服务,完善国企出海监管的“顶层设计”和审批流程,落实民营企业主体长期利益不受侵犯的法律法规,真正让中国有竞争力的产业和公司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