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热
1、防止缺水。
每班冲洗水位表,检查所显示的水位是否正确。定期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警报器或超温警报设备,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二、缺水事故的处理
1、先校对各水位表所指示的水位,正确判断是否缺水。在无法确定缺水还是满水时,可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若无锅水流出,表明是缺水事故,否则便是满水事故。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叫水”:先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再关闭汽连管旋塞,然后缓慢关闭放水旋塞,观察水位表内是否有水位出现。此时,水位表的上部没有压力,只要水位不低于水连管孔,借助锅筒内的汽压就能将水位表内的水位升高,以至能够看到,表明是轻微缺水。如果经过“叫水”水位表内仍无水位出现,表明是严重缺水。必须注意,“叫水法”不适用于水位表的水连管孔口低于最高火界的卧式锅炉,因为即使叫出了水,锅炉内的实际水位仍在最高火界以下,这是非常危险的。
3、锅炉轻微缺水时,应减少燃料和送风,减弱燃烧,并且缓慢地向锅炉进水,同时要迅速查明缺水的原因,例如,给水管、炉管、省煤器管是否漏水或阀门是否开错等。待水位逐渐恢复到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后,再增加燃料和送风,恢复正常燃烧。锅炉严重缺水,钢板(管)已经过热,甚至烧红,如果盲目进水,使灼热的金属突然受到冷却,由于温差极大,先遇水的部位急剧收缩而撕裂,当即发生爆炸事故。
三、满水事故的处理
1、先校对各水位表所指示的水位,正确判断是否缺水。在无法确定缺水还是满水时,可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若有锅水流出,表明是满水事故,否则便是缺水事故。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叫水”:先关闭水位表水连管旋塞,再开启放水旋塞,观察水位表内是否有水位出现。如果看到水位从玻璃管(板)的上边下降,表明是轻微满水。如果只看到水向下流,而没有水位下降,表明是严重满水。
3、锅炉轻微满水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并且相应减少燃料和送风,减弱燃烧;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放出少量锅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然后恢复正常运行。锅炉严重满水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四、爆管事故的处理
1、炉管爆管的处理
(1)炉管轻微破裂,如水位尚能维持,故障不会迅速扩大时,可短时间减负荷运行,至备用锅炉升火后再停炉。
(2)炉管爆破后,不能维持水位和汽压时,应紧急停炉。特别要注意的是,当水位表中已看不到水位,炉膛温度又很高时,切不可给水,以免导致更大事故发生。但引风机必须继续运行,待排尽炉烟和蒸汽后方可停止。
(3)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
2、省煤器爆管的处理
(1)对于沸腾式省煤器,如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可加大给水量,并且关闭所有的放水阀门和再循环管阀门,以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如果事故扩大,不能维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2)对于非沸腾式省煤器,应开启旁路烟道挡板,关闭主烟道挡板,暂停使用省煤器。同时开启省煤器旁路水管阀门,继续向锅炉进水。
(3)如省煤器烟气进出口挡板很严密,省煤器被隔绝后,可不停炉进行检修。
(4)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省煤器运行时,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机铭牌的规定,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
五、二次燃烧与烟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1、立即停止向炉内供给燃料,停止送风、引风,严密关闭烟道门。必要时,可向烟道内喷入蒸汽,或者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事故消除后,认真检查设备,如确认可以继续运行,必须先开启引风机10-15分钟后,方可按操作规程重新点火运行。
3、如果一次点火未成功,不可连续点火,只有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通风,确认炉膛和烟道内没有积存可燃物时,方可重新点火。
4、如果炉墙倒塌或有其他损坏,影响锅炉正常运行时,应紧急停炉。
六、紧急停炉
1、立即停止给煤,并将炉排前面剩余的煤扒出。停止送风机,打开翻灰板和渣斗门。
2、将炉排速度开至最大,使炉排上的燃煤全部落入渣斗,并用水浇灭。
3、打开各风室风门,停止引风机,使锅炉自然通风。
4、继续转动炉排,直到炉排冷却为止。
对处理锅炉事故的要求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司炉人员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人员。
2、司炉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离岗位。
3、事故后,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用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