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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税一块论 网上惹网友争议

年终奖多多益善?No!近日,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提醒工薪族,注意年终奖临界点: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4 .1元;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4950 .2元;发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纳4950.25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 .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 .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此言一出,引起了微博热议。 

  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已调至3500元,@扁嘴伦对葛教授的年终奖“一元论”表示怀疑,“理论上来讲年终奖也属于个人所得,应该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比如超过3500元交税,拿到3501元,那3500元以下的部分是不交的,1元按照该超出阶段税率交税,以此类推”。@白荷Susan转发微博后提出了几位专业人士的结论——发得越多,扣得越多,但到手也越多。 

  为此,@葛长银解释,年终奖税费计算有两种方法,一是年终当月工资超3500元,即用全 年 奖 金 除 以1 2个 月(依据2005年9号文),得到的数额若在1500元内,适应税率是3%;若是4500元内适应税率是10%,以次类推,数额落在哪档税率全年奖金就按那税率算。二是年终月工资不到3500元,比如2500,奖金20000元,补差1000,年终奖按19000元计税。 

  @葛长银还举例说:某单位发给职工小李年终奖18000元,除以12个月,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纳税540元(18000×3%),小李拿到手的奖金为17460元(18000-540);而发给小张年终奖18001元,除以12个月,为1500.08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纳税1695.1元(18001×10%-105),小张拿到手的奖金为16305.9元(18001-1695.1)。 

  @ kakaqj-看到“冤案”后恍然大悟,怪不得“去年我的一个同事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说奖金比另外一个同事高,结果拿到手的居然比另外一个同事还少”。 

  因多发1元而多交很多税,@豆豆226认为目前的阶梯税率很不合理,苛税猛于虎,@kangkang68之歌希望公司领导注意保护员工利益,@葛长银则建议大家利用好税法,关注明年的薪酬设计。 

  不过也有博友认为,能发1万元以上年终奖的都不是普通工薪阶层了,@谭啸无奈地表示:“每到年终奖时,都是特别想换工作的时候。”@鱼仔团团向上天祈祷:“发我960001元吧,我真不介意给国家贡献88000 .45元!”而@ connie- - yip则一于懒理:“如果有三五七万发的话,我多缴一万几千税又有咩所谓啊!豪比你啊!”

发布时间:2011-12-09 09: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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