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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50人以上聚餐要备案 农村学校食堂禁违规加工豆角

●农村学校食堂: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

  ●“农家乐”:严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严厉打击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建立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延伸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建立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站点,确定协管员,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乡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依托村委会设立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联系点,确定信息员,负责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上报。

  指导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办理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做好登记,要求办理者或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请县级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指导,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同时,规范农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管理,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严禁农村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此外,加强对“农家乐”等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消费许可管理。严禁“农家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新闻背景:

  2011513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一村民给孩子办生日喜宴,累计有240余人就餐。被宴请人员相继出现高烧、腹泻及全身疼痛等症状,115人出现不良反应。

  722日,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办事处王庄村苏家屯组村民齐庆刚在家中置办满月酒,部分村民就餐后陆续出现食物中毒症状。73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15岁女孩救治无效死亡,12人重危。经查为一店铺经营者误将亚硝酸盐当成冰糖卖给厨师,后者将其作为食物调料使用。

  121日,贵州省罗甸县罗苏乡过石村干田堡组一村民去世后,寨邻及亲属前去帮忙料理后事并吃晚餐。随后,就餐的10名男性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头痛、头昏现象,其中4人救治无效死亡。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漫步】

发布时间:2011-12-16 13: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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