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11月21日至25日,省教育厅组织6个督查组,对11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的99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进行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12月21日,省教育厅向社会通报此次督查情况。
甘肃正宁重大校车事故发生后,我省各地及时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校车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教育局与校(园)长、学校(幼儿园)与车辆驾驶人、校车管理工作人员、随车管理教师及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此次督查发现我省校车安全情况不容乐观。首先,现有校车数量无法满足需求,超载现象较为普遍。赣州市幼儿园有校车1443辆,核载总数为14287人,幼儿园需要接送的总人数为94856人。东乡县珀玕乡红太阳幼儿园需接送的幼儿约为60名,仅有一辆9座昌河面包车用作校车,每天早晚各接送3次,每次接送幼儿20名,超载率为100%。其次,不少校车不合标准,不具备运营资质。被检各地有不少校车为非专用校车,部分校车车况不佳或未按要求统一喷涂标识,更有少数校车存在私自改装现象。此外,少数学校没有购置校车,存在租用私人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大量的无证办园,导致监管难度加大。据抚州市初步统计,非法无证办学的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60%以上。南昌市青山湖区经过摸排,全区还有未办证的民办幼儿园61所,在园幼儿4150人。这些幼儿园,由于规模小、幼儿少、收费低,长期隐蔽办学,对校车管理的有关要求往往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省教育厅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校车的监管职责,加大经常性的监管与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对无证办园的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少数办园条件差、无视各部门监管的幼儿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学生接送和乘车难问题。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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