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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频遭异地盗刷 先拒赔后打官司成固定模式(组图
建行资料图
 
建行资料图


  中国网8月2日讯(记者 大周) 2012年7月3日,又一起银行卡用户因“被盗刷”而将银行告上法庭的案件,在湖南长沙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章小姐建行储蓄卡内的14100元,于今年4月20日晚在江西南昌某处ATM机上被人取走,而当时她身在湖南长沙;章小姐认为,银行作为保存存款的机构,应保证存款安全,在储蓄卡没有遗失的情况下存款被他人支取,应承担赔偿责任。

  章小姐告诉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建行方面在公安机关尚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屡次推测是我自己泄露了密码,导致存款被盗刷,还说你钱被盗刷找银行没道理”。

  被告建行长沙解放东路支行(下称“解放东路建行”)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银行方面在事发后做了“力所能及的全力协助”,“责任最终划分及我行是否赔偿须等待司法机关的裁定”。

  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致电长沙芙蓉区法院了解案件进展,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案件仍在审理中,不方便表达观点,但目前仍在尽力调解,希望能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近年来银行卡盗刷案件呈高发态势,发卡量多、网点分布广的国有银行更是其中“重灾区”,以建行为例,仅2010年以来,就曾发生多起起信用卡、储蓄卡被盗刷的案件(详见文尾“新闻链接”);而就现有的案例来看,除在一起外地进京务工者的“10多万血汗钱被盗刷”事件中,建行当事支行以“资助”形式返还了2.5万元(事后要求该用户出具借条),其余案例建行均选择了“拒赔”(用户自认倒霉或走司法途径)的强硬路线。

  建行储蓄卡未离身 3分钟异地被取走1.4万

  在7月3日首次开庭审理之后,章小姐向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描述了“被盗刷”的经过:

  2012年4月20日晚,正在单位值班的章小姐突然收到中国建设银行95533的手机短信:“您的储蓄卡帐户ATM取款支出人民币2500.00元。”此后短短两三分钟之内,章小姐不断收到取款短信,当她到楼下的ATM机上查询时,发现已被取走14100元(卡内只剩余80.59元余额)。章小姐立即给建行95533打电话,建行客服人员告知章小姐,其帐户确实被多次提款,取款地在江西。

 

4月20日晚上,当事人章小姐收到的“被取款”短信(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4月20日晚上,当事人章小姐收到的“被取款”短信(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为证明建行储蓄卡确在自己身边,章小姐第二天一早便来到解放东路建行,用身份证和密码把卡中仅剩的80余元取了出来,同时要求银行出具了交易明细单;同时她还查询到前晚“取款”的具体地点在江西南昌,“当天我便坐火车赶到南昌市青山湖刑侦三中队报了案”。

  用户投诉银行不作为 行长称“被盗刷存款找银行没道理”

  存款被盗刷的第二天(4月21日),章小姐在解放东路建行取出卡上的全部余额后,要求银行调查存款被盗一事,但银行当即答复她“无法处理”,并要求她报案等待警方调查。

  随后,章小姐与建行95533客服联系,要求查看当时在南昌被取款时的监控录像,“95533客服表示已记录下我的要求,请示领导后会给我答复”。

  章小姐告诉记者,几天后她接到了建行江西分行负责ATM机运营与管理的电子设备营运部某位主管的电话回复,该负责人认为“有可能是我自己泄露密码或者对卡片保管不善,同时强调建行没有责任;如果需要查看录像,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由公安机关来调取”。

  章小姐认为,在事实还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建行方面就揣测是用户自己泄露了密码等信息,导致卡片被复制取款,这种抢着撇清责任的做法令人齿冷;此外,章小姐还告诉记者,在她不断与建行联系的过程中,对方总是回复她“在上报”、“在处理”、“在调查”,令她感觉银行方面在“敷衍推托”,没有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直到5月上旬,解放东路建行再次给章小姐正式回复:章小姐在建行网点进行交易时卡片没有被复制的痕迹,有可能是章小姐在网点之外其他地方进行POS机交易时有问题,建行方面没有责任,不需要进行任何赔偿。

  章小姐对此并不认同,“银行网点之外的POS机业务,难道不是银行业务的一部分吗?POS机不是你们建行的,难道我的银行卡还不是你们建行的?”

  5月下旬,章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行就被盗刷一案给予赔偿,“银行不作为的态度逼的我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章小姐坦言。

  建行回应称“态度热情积极”但目前不可能赔偿

  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解放东路建行及其上级单位建行华兴支行,华兴支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否认了章小姐的部分说法,并向中国网财经中心发来一份书面的“答复口径”。

  该“答复口径”称:在章小姐存款被盗刷后,建行方面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并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全力协助,由办公室、个人金融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组成了专门协助处理的小组,为客户调取了江西行资金被盗的监控录像,并把所有资料封存保管。该“答复口径”确认:通过调查,可以确定章小姐的银行卡在建行自助银行使用时不存在泄露信息的可能。

  前述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银行并没有推诿称“章小姐对密码保管不善”,鉴于储蓄卡被异地取款存在多种可能,需要等法庭裁定责任,建行将服从国家司法机关裁断,“章小姐一直要求我们银行赔偿私了,但是我们作为上市公司,在责任没有认定之前,不可能答应客户的要求。”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盗刷”事件发生后,银行的处理态度是“热情积极”的,“我们考虑到本次异地取款对客户带来的经济影响,秉着人道主义精神,还主动提出了为客户解决伙食问题,但是客户没有答应。”

  法学专家揭银行与用户“司法对垒潜规则”

  在上述标的金额不高(1.4万元)的盗刷案件中,建行为何情愿选择并不经济的司法途径,而不愿意和解?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告诉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银行倾向于选择司法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如果银行选择和解、向用户赔偿,就意味着当事支行接受了“过失在银行”的事实,由此势必要有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出来承担责任这不仅仅是金额大小的问题,还有责任划分的问题。

  没有经过司法途径,银行领导拍板承担责任,就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但如果经过了司法判决,即便最终法院判决有利于用户,仍是“集体担责”,刘俊海教授表示,“坚持走司法程序,有银行化解责任、控制风险的考虑。”

  其次,现行司法制度遵循“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用户如果要求银行赔偿,就需要举证银行有过错,但用户往往办不到这点。在此过程中,多数用户可能已经知难而退,而少数坚持起诉的用户也往往会因证据不足败下阵来,“最后能胜诉的可能只有10%”。而银行在人力、财力、时间成本等各个方面的优势,也往往会在司法对垒的“消耗战”中,将作为个人用户的原告“拖垮”。

  刘俊海教授最后表示,银行倾向于与用户进行“司法对垒”还有最现实的一条原因:各大行的分支机构在各地都是大型企业,在个人用户与银行对簿公堂时,银行往往处于优势,而个人用户处于弱势。而前述银行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从统计数据来看,在用户无法举证银行负有重大责任的情况下,多数的司法判例会有利于银行,这是银行乐于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的一大诱因。

  银行卡使用环境堪忧 专家建议银行加强主动防御

  专家表示,近年来银行卡的使用越来越普及,各大银行纷纷斥巨资在全国各地大量铺设POS机、ATM机,但与之相比,银行在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的用卡环境方面仍投入甚少,如当前银行使用的信用卡、储蓄卡仍为易被“克隆”的磁条卡而非更为安全的芯片卡(IC卡),而日益频发的盗刷案件正是这一现象的现实注解。

  此外,无论监管部门还是银行,在应对频发的盗刷案件时都是被动防御,很少主动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最多是通过媒体和张帖告示来警示银行卡用户小心防范,输入密码时小心遮盖、当心周围有没有摄像头、银行卡捆绑短信提示等,这实际上是把失窃的责任推给了用户。

  刘俊海教授建议,在银行卡使用过程中实行签名加密码的双保险措施,“银行应重视对签名的审核。其他人掌握了我们的卡和密码,尽管签名完全对不上,却还是能够取出钱来。银行对预留的签名视而不见是很成问题的。”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则表示,当前法律确实存在偏向银行,介于银行强势用户弱势的现状,在此后的法律修改方面应对金融消费者的地位有所提升。

  刘俊海教授坦言,在银行卡使用环境堪忧的背景下,银行和用户并不是对立关系,犯罪分子才是大家共同的敌人。银行应该树立金融消费者友好型的经营理念,完善债权人文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监管部门与银行方面多方合力,主动作为,还用户一个安全的用卡环境。

  新闻链接:建行近期在全国各地被盗刷盗刷事件不完全统计

  1、昆明建行用户75万存款“遭盗刷” 一审判银行无责 [查看全文]

  日前,一起昆明用户因“被盗刷”而起诉昆明建行的案件,正在昆明市中院二审。

  2010年2月3日,昆明梁小姐存在当地建行的75万存款被郑州郑房分公司使用POS机连续刷卡150笔刷走(每笔5000元),两年多来,建设银行均以储户泄露密码为由拒绝赔偿,2011年12月一审宣判,法院判储户败诉,银行无责。

  昆明警方接受报案后,专程赶赴河南郑州市调查后发现,郑州建行的一台POS机参与了150笔刷卡消费行为,且该POS机是以郑州郑房分公司的名义申办的,但郑州郑房公司否认曾申办安装POS机。经查询银行账户,也未有75万元资金入账郑州郑房公司。

  据此,梁小姐2012年1月提起上诉,“75万元没有被郑房公司刷走,钱还在建行,建行却拒赔!”。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2、进京务工者10多万血汗钱存进北京建行被盗刷 至今未找回 [查看全文]

  2011年,进京务工者刘志国在建行丰台支行的10多万存款不翼而飞,银行怀疑系信息被盗。据称,银行以资助形式向刘返还2.5万并索要借条,事件之后无进展。据了解山东农民工刘志国,其母早亡父年迈姐姐患卵巢癌,家庭贫寒,来京打工十年积攒血汗钱11万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竟然不翼而飞。

  事发为2011年初,截至2012年7月,仍未解决。

  3、信用卡被盗遭盗刷 深圳用户状告建行称客服电话长时间占线无法挂失[查看全文]

  日前,一起深圳用户因信用卡“被盗刷”而起诉深圳建行的案件,正在深圳市中院二审。

  2009年10月16日,深圳建行用户奚女士钱包被盗,并被人在三处商户消费总计近万元。奚女士称发现钱包被盗后,曾连续拨打建行信用卡客服电话1小时,但无法接通、无法挂失,据此奚女士将建行及三家商户告上法庭,索赔损失和利息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奚女士自身存在重大过错,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奚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4、广州建行用户设密码“遭盗刷”银行拒赔 专家称设密码犹如设陷阱[查看全文]

  据媒体2012年5月报道,广州建行用户秦先生额度为5万的信用卡,被盗刷了 4.5万余元。当秦先生紧急挂失时,银行表示该卡确有消费走账记录,同时让他等待银行方(上海建行法务中心)的处理电话。

  两天后,银行告诉秦军,由于信用卡设置了密码,即使不是本人消费、签名也与本人对不上,只要用户拿不出当时信用卡正在身边、确无消费的证据,银行方就概不负责。秦先生顿时一筹莫展完全不了解情况的他,在收到短信当天并没有及时收集证据,而建行的客服,当时也没有提醒他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所幸不久后当地派出所破获了一个违法复制盗刷信用卡的犯罪团伙,秦先生建行信用卡被盗刷的情况被发现,破案后,银行也致电秦先生表示“争议款”责任不在他,将为其申请免赔。

  5、北京建行用户“卡不离身”仍遭17次取款丢3万 [查看全文]

  2012年2月16日,北京建行用户刘先生银行卡中的钱被一男子从江西省鹰潭市取走的,该男子在一小时之内,通过两个自动取款机,分17次取走了33061元钱。(《京华时报》原文如此,零头的61元疑为异地取款的手续费)

  刘先生随后在办卡行所在地的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报案,建行则表示,银行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但没有相关赔偿的规定。

  6、沈阳建行用户 8分钟“被盗刷”62万[查看全文]

  2012年1月12日,王霞(化名)在8分钟之内连续收到建行8条银行短信,自己建行卡内的629974.34元人民币被陆续转账到了外地户头。

  王霞赶到银行后,得知其中一笔钱还没有到账时,她要求银行停止汇款,却被拒绝,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被汇入别人的户头。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当事的中国建设银行方面拒绝赔付这笔被神秘移走的存款。

  截至2012年2月,事件仍无进展。

  7、温岭建行用户遭港澳窃贼盗刷万元 温岭建行被判全额赔偿

  2012年1月14日,浙江温岭市建行用户陈辉,被窃贼利用伪造的银行卡在港澳地区的ATM 机上盗刷9917.23元,当他就储蓄卡存款被他人非法异地支取的事宜与温岭建行交涉时,建行方面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陈辉于是向法院起诉。

  温岭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储蓄机构应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温岭建行抗辩称“陈辉未妥善保管好储蓄卡”缺乏依据,不予采纳。最终,温岭法院一审判决温岭建行全额赔偿陈辉现金9917.23元,银行方表示服从判决,同意支付。

  8、北京用户建行卡未开通“快钱”却被花1.2万元 [查看全文]

  2011年10月下旬,北京建行用户田小姐的银行存款被他人使用快钱业务消费1.2万元,但田小姐称,她从未开通过快钱业务。在与开卡行交涉后,该行行长保证会追缴该笔款项下落,截至2011年11月,事件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9、广州建行用户遭遇美国盗刷 建行冻结卡片却未通知用户 [查看全文]

  2011年8月5日,广州建行用户叶小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冻结了,查询建行客服后才获知,建行发现此信用卡在7月31日和8月1日在美国发生三笔异常交易情况,共计1500美元,于是银行便将信用卡冻结了。

  叶小姐随即报警,警方表示立案需要银行提供对账单,银行却一直拒绝提供。数天后,建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叶小姐反映的情况属实,银行正在调查,至于信用卡为什么会在国外消费,信用卡的信息如何泄露,都在调查之中。

  10、卡未离身存款被盗 温州建行被判全额赔偿 [查看全文]

  2011年5月,温州建行在一起用户“被盗刷”案件中,被判败诉并赔偿用户全部被盗存款及相应利息。

  2010年11月30日,在温州乐清工作的湖南籍务工者李女士发现名下的银行卡被第三人在厦门取走了31512元,累计取款次数达13次。在多方奔走无果的情况下,储户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清远储蓄所告上了法庭。

  11、临沂建行ATM被装“读卡器”用户被盗刷33万 建行被判全赔 [查看全文]

  2010年4月份,家住山东省临沂市的郇女士持建行储蓄卡取款时,却发现卡内33万余元不翼而飞,心急如焚的郇女士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2010年3月17日郇女士的儿子持该卡在建行临沂市中支行ATM机上办理转账业务,被犯罪分子安装在该ATM机上的读卡器和微型摄像镜头窃取了账号密码等信息。

  2011年9月,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决建行要为其安全隐患埋单,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及利息334380元及利息。

  作者:大周

发布时间:2012-08-03 09: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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