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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对“红罐”权属不依不饶 疑加多宝合同伪造

 

  加多宝库存的红罐王老吉

  昨天,广药集团携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召开王老吉商标维权通报会,认为“红色罐装”装潢权属于广药,加多宝的红罐包装侵权;同时认为此前加多宝集团向社会公示的《商标许可协议》有造假嫌疑。对此,加多宝集团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并称将追究广药相关侵权行为。

  广药称“神秘”合同或伪造

  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加多宝集团当天即向社会公布了一份据称为“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来证明其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到2013年1月19日,并对外称已在6月份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广药聘请的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马立峻律师说,广药集团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门都收到了加多宝所提供的该“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但经认真比对及研究发现,该份协议中有多处涂改及互相矛盾的地方,例如该协议缴费期限与许可使用期限相矛盾、文中载明的签订日期与签署的日期相矛盾,因此该协议有伪造的嫌疑。

  广药集团方面表示,由于加多宝公司涉嫌变造合同作为伪证,以阻挠广药集团在各地的维权活动,对广药集团造成了非常重大的经济损失,目前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完“王老吉”再争“红罐”

  在“王老吉”商标争议告一段落后,红罐的外包装装潢权又成为广药与加多宝之间争夺的焦点。早在5月份加多宝集团就推出“红罐加多宝”凉茶,随后在6月初,收回品牌的广药集团推出自己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除了商标字样的不同外,二者的包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昨天的沟通会上,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唐耀军律师说,2000年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所签订的商标合同中明确注明“授权鸿道集团生产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的王老吉凉茶”。“从该约定的条款中可以看出,红色罐装装潢权原本就属广药集团所有。仲裁委和法院均支持广药集团赢得官司,在广药集团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经营权之后,其装潢权也就转移回到广药集团手中”。

  事实上,目前广药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在产能以及市场渠道上还面临诸多困难,而加多宝集团瞄准市场空隙在央视等权威渠道大作广告,让“红罐加多宝”出尽风头,这使得广药集团多少有些尴尬。

  此外,广药集团还在各地联手工商查处库存在售侵权产品。王老吉商标维权小组发言人陈基金介绍,自上次7月9日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侵权案件后,近1个月,共在全国范围内向工商执法部门投诉侵权“王老吉”商标专用权案件14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部门正对投诉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这些由加多宝生产的“王老吉”凉茶均属于库存在售商品。

  加多宝认为“红罐”设计归己

  昨天,记者联系到加多宝集团法务部门,加多宝集团对广药的“三管齐下”给予回应。加多宝方面说,“7月13日我司媒体说明会上出示的《商标许可协议》为双方认可的内容并盖章签字确认。同时针对此协议,我们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获受理,要求对广药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

  关于包装装潢权,加多宝在公告中表示,生产、经营了17年的红罐凉茶虽改名加多宝,但由于“红罐”是加多宝当年自己设计的,并具有维权记录,已经成为知名商品的装潢,那么不论什么时候都应当受保护。同时,加多宝集团代理律师姚岚称,广药此举不仅侵犯了加多宝红色罐装的包装装潢权,同时对市场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将追究广药及其经销商相关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目前,加多宝也在各地向工商部门投诉,认为广药出品的经销商销售的“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涉嫌不正当竞争,并侵犯“加多宝凉茶红色罐装包装装潢权”。

发布时间:2012-08-03 09: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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