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彬县公刘街一栋楼搞经营,因广告牌的问题发生争执被警方及时制止,但楼上经营户随后却带人将楼下经营户打伤。此案因嫌疑人的父亲是民警、其本人也当过辅警,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彬县公安局将此案的办理情况专门向社会通报。
缘起1楼广告牌直通2楼
据彬县警方介绍,今年6月5日,有人报警称,在县城公刘街中段有人打架。警方调查得知,刘建宏在公刘街天宇大厦一楼经营烤吧,孙伟伟在二楼经营桌球厅,由于刘建宏的广告牌从一楼直通二楼,影响孙伟伟的广告牌,双方协商未果发生厮打,孙伟伟的母亲、妹妹和刘建宏不同程度受伤。在民警劝导下,“双方同意私下协商解决”。
10分钟后,110再次接到报警称,孙伟伟带人将烤吧东西砸坏,并将人打伤。彬县巡警大队立即与城关派出所出警,调查得知,孙伟伟要求刘建宏为其母亲看病未果,纠集多人冲进烤吧,砸坏物品,打伤刘建宏。警方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控制了孙伟伟等人。
5嫌疑人已被批捕
据警方介绍,由于孙伟伟的父亲是彬县公安局的民警,局领导非常重视。鉴于刘建宏伤情未做司法鉴定,财物损失未做价格鉴定,警方先对孙伟伟等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裁决。
此后,警方委托西安交大一附院鉴定刘建宏的伤情,同时由彬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财物损失鉴定。经鉴定,刘建宏财物损失共计37851元,随即,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8月2日,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8月29日,孙伟伟等5人被县检察院以涉嫌损坏公私财物罪批捕。
在此期间,受害人刘建宏多次上访,称“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公安局包庇纵容”等,并有网站爆料称孙伟伟为巡警。对此,彬县公安局澄清:案件性质为相邻纠纷引发的寻衅滋事、损坏财物,并非“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孙伟伟身份并非巡警,曾被聘为辅警,2009年12月已辞职。其父在彬县公安局基建办任副主任。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近日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