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合理地选择灭火器是成功扑救初起火灾的关键之一,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种类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等)火灾因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2、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3、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乙炔、甲烷、丙烷)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从灭火原理上讲,磷酸铵盐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器都适用于A、B、C类火灾,所以对这几类并存的 混合火灾,应优先选用这两类多功能的灭火器。也可解决在同一配置场所不宜设置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的问题。
6、扑救D类(可燃金属、如钾、镁、钛、铝合金等)火灾的灭火器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协商解决。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还没有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这类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来代替。
在选用灭火器时,应考虑不同灭火器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应、污染及其对灭火的影响。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间联用都存在一个相容性的问题。不相容的灭火剂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灭火能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不能联用。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学泡沫也不能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