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括 防尘工作服是矿山、建材、化工、冶金、食品、医药、军工等行业有关作业人员防止粉尘污染危害体肤专用服装。
目前ISO尚无此类标准,仅前苏联、波兰制定类似标准,如FOCT17804—1985《织物及接缝处透尘率实验方法》,FOCT12,4,142—1984《专用织物粉尘透过性分类》,PN—90/P04996《防尘服料要求》等,国内于90年代前后,开始对此类服料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一些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本标准是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内实际需要,针对防一般粉尘的服装制定的。
2 定义
1 防尘工作服 Dust-proof overalls
保护作业人员免受一般粉尘危害的防护服。
2 一般粉 general dust
对人体皮肤无毒、无放射性危害的粉尘。
3 产品分类
1 按用途分为A类防尘工作服(普通型)和B类防尘工作服(防静电型)。
2 按款式分为连体式防尘工作服和分体式防尘工作服
4 外观
a连体式或分体式应局部结构与整体结构比例协调,各部位线条流畅,造型自然。
b无破损、残洞、斑点、污物及其他影响服装穿用的缺损。
c衣领、衣袖上正,对称部位一致,线头剪净,熨烫平整。
5 标志、包装和贮运
1 在成品衣领上和裤腰内侧部位须钉上产品商标,并附有规格、等级、检验证。
2 包装应整齐、牢固、标志明显、数量准确,应有装箱单和说明书。
3 每包注明货号、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单位、出厂日期、合格证,并有该批产品检验报告单。
4严禁与酸、碱、油、有机溶剂等腐蚀性及溶解性物品混同运输,防止日晒雨淋。
5产品应贮存在于燥通风的库房;产品应远离热源(一般为2m以上);不容许与腐蚀性或溶解性物品同存一库房。
有效贮存期为三年,三年后应按规定抽样重检,合格后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