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空调机铭牌上制冷量是各国家在规定的制冷工况下测得的,称为额定制冷量。我国国家标准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规定空调器的额定制冷量(kW)优先选用系列为:1.4、1.6、1.8、2.0、2.2、2.5、2.8、3.2、3.6、4.0、4.5、5.0、5.6、6.3、7.1、8.0、9.0、10.0、11.2、12.5、14.0。
②制热量 其是指热泵型或电加热型空调器进行制热运行时,单位时间内送人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内的热量总和。单位与制冷量单位相同。
(2)空调机功率
防爆空调机的功率是指空调器运行时所消耗的功率,制冷运行时消耗的总功率为制冷消耗功率;制热运行时消耗的总功率为制热消耗功率。
(3)能效比(EER)
能效比是指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防爆空调机进行制冷运行时,制冷量与有效输入功率之比,其值用W/W表示。能效比是表示制冷效率的能耗指标,能效比越高,说明空调机的制冷效果越好。
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对不同形式的空调器产品规定了相应能效比的最小允许值(简称为能效限定值),具体情况如下。
①GB 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规定空调机的能效比实测值应大于等于表1—4的规定值。
表1-4能效限定值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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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制冷量(C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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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比(EER)/(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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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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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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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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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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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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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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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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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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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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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CC≤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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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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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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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CC≤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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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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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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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GB 12021.3 2004标准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一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②GB 21455—2008《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如表1—5所示。
③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如表1—6所示。
④GB 21454--2008《多联式空调(热泵)一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如表1—7所示。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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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制冷量(C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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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W·h/(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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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前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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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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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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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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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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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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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CC≤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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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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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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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CC≤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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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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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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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本标罐所指的转速可控型包括交流变频、直流调速等其他改变压缩机转速的方式),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定速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
表1-6单元式防爆空调机能效限定值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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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比(EER)/(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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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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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比(EER)/(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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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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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风管
接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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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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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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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风管
接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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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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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 多联式防爆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名义制冷量(C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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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W·h/(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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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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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实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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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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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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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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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CC≤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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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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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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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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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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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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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GB 21454 2008标准适用于气候类型为T1的多联式防爆空调(热泵)机组,不适用手双制冷循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的防爆空调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