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件】
据《南方都市报》11月15日报道,11月3日下午,郑州市市政局、二七区城管执法局和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等单位,组织约300多人的强拆队伍,来到市民王好荣位于郑州市嵩山路与二环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房屋,欲实施强拆。王好荣的母亲,81岁的王刘氏点火自焚。王好荣夫妇则被拘留。
据房屋附近的一名商户介绍,事发当日,王好荣一手拿一个汽油壶,一手拿一个喇叭,站在自己屋顶,见人群逼近,就往自己身上浇了汽油。而王好荣称,当时他手里根本就没拿打火机,他只是想逼拆迁队。做了一年多钉子户,他注意到多宗自焚案,认为只有自焚,才会得到重视。但他的做法没有奏效,他的妻子周来勤说,拆迁队的人并不在意,还是往家冲。
就在周来勤同样往自己身上倒了汽油之后,在屋里的王刘氏点燃了自己,浓烟滚滚蹿出。王好荣说,“强拆的人见出事了,大部分都散了,执法局的人上来,把我们一家在场的都抓走了。”而81岁的王刘氏则一直燃烧到消防车赶到。
11月9日上午,五里堡办事处一名官员证实,王刘氏于11月3日当天死于拆迁现场,王好荣夫妇被拘留。他向家属表示,二七区已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11月9日下午,在郑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包括政府、公安、规划、城管、消防等部门的负责人接待了上访的王好荣家属。城管部门现场答复道,王好荣家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警方则称,王好荣夫妇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相关法律文书已寄往王好荣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11月14日,王好荣的女儿王妞接到老家亲友电话,获悉父母被拘留的事由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争议焦点】
房屋是违章建筑还是合法租地
自焚事件发生后,王好荣所建的6间共588平方米的房屋,被拉上彩条布和警戒线。这些促使王刘氏自焚的房屋,被官方称为“违章建筑”,但却被王家视为合法产业。
据报道,王好荣从1993年始就一直租用房屋所在的地块,并先后向郑州铁路公安处拘留所和毗邻的王立寨村2组支付租金。根据王好荣与郑州铁路公安处拘留所签订于2010年1月10日的《租赁协议》显示,拘留所出租约200平方米的地皮给王好荣使用,一年租金为6600元,至2010年12月31日止。之前的2007年1月1日,王好荣与王立寨村2组的《协议书》则规定,该组出租约500平方米的地皮给王使用,至2012年1月1日止,租金每月700元。
2010年9月,郑州市为疏导交通,启动黄河路隧道下穿工程。王好荣所租的地皮及其上房屋,都被划入拆迁范围。此后,王家受到多次动迁,并收到多份郑州市规划局和二七区城管执法局联合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1年9月13日的决定书称,王好荣于1994年6月10日在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上,占用王立寨集体土地,擅自建6间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566平方米,要求其在3日内拆除。
王好荣则表示质疑:“盖了十几年都不说违章,还收租金,到拆迁就违章了?”他表示该房在2005年被王立寨2组办理了建筑许可证,在形式上,作为1994年一份建筑许可证的补充部分存在。他要求到档案馆调出此份证明,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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